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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收债分享债权人代位权行使限制范围有哪些
时间:2024-06-15 点击:62次

南通收债分享债权人代位权行使限制范围有哪些


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。但我国法律规定代位权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行使,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限制性规定。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,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,不当侵犯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,也能避免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、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因代位权的行使产生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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